南京居民医保享受财政补助人员复审办理
时间:2023-11-15 02:28:15 17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被列入财政补助对象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子女及孤儿,次年进行续保时应按以下流程进行办理:

1.财政补助对象,每年应由其本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资格认定。

2.经街道劳动保障所审核后,对符合政府财政补助条件的,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通过后,可办理续保并继续享受财政补助。

4.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停止财政补助,参保费用由个人全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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