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二)安置房房屋产权证;
(三)拆迁安置协议;
(四)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五)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六)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八)如被拆迁人已死,需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安置房过户税费有哪些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二)交易费:3元/平方米。
(三)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四)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五)卖房人应缴纳安置房过户税费:交易费:3元/平方米,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如果还没有办理土地证的,到时候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大概是房款的3%左右。
二、安置房产权过户费用是多少
(一)交易费:新建商品房住宅为3元/㎡,新建商品房非住宅为5元/㎡,二次过户住宅为6元/㎡,二次过户非住宅为10元/㎡,拆迁安置住宅为3元/㎡,拆迁安置非住宅为5元/㎡,费用是买卖双共同承担。
(二)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费用由买方承担。
(三)测绘费:每个区的具体规定不同,由买房人承担。
(四)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在200元内,各区具体规定不同,费用由买房人承担。
(五)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办理,费用有卖方承担。
(六)核档费:50元/宗。
(七)契税:契税税费一般是房款的1.5%,如果房屋面积超过144平米,就需要缴纳3%的税费,如果房屋面积小于90平米并且是首套房,缴纳1%就行。如果拆迁居民因拆迁导致购置二手房的,那么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可以免征契税,但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超过部分则需要征收契税。
(八)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共同承担。
(九)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房产证未满五年,营业税税费为差价*5.5%,满了五年则征收差额营业税(大于144平米的房屋),费用由卖房方承担。
(十)公证费:不超过300元,费用由卖房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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