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亲属陪嫁的行为一般应视为捐赠;婚前登记所附带的嫁妆,应视为婚前对妇女的个人馈赠;婚后陪嫁的嫁妆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礼物。嫁妆的性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确认权利归属。给多少钱没有法律规定,但礼金有法律规定,这是传统习俗。只要以结婚为目的要求的订婚礼物一般不退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当事人要求退还按习俗支付的订婚礼物。
彩礼钱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彩礼钱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彩礼钱在我国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婚姻关系本身是合法的,是建立在男女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但一方当事人或是一方当事人的父母以对方当事人交付一定数量的财物作为结婚的前提条件。这种行为是对婚姻自由权利的滥用。婚姻以感情为基础,借婚姻索取财物,将婚姻建立在追求金钱和物质享受的基础上,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和道德的要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返还彩礼的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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