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时间:2023-08-31 09:50:18 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以上是关于离婚不被允许的情况的描述。第一条规定是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有特殊情况。第二条规定是如果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离婚案件,且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第三条规定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时,必须得到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除外。

在以下情况下,离婚不被允许:

1.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有特殊情况;

2.如果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离婚案件,且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时,必须得到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除外。

离婚限制条件:怀孕、分娩、中止妊娠、六个月内

离婚限制条件是指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满足的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六个月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二)双方近三年内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三)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近三年内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以上情形需满足其中任意一种,否则离婚登记将无法办理。

离婚登记有严格限制条件,需满足相应情形方可进行。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有特殊情况。如果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离婚案件,且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时,必须得到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除外。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满足以上情形任意一种方可进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9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离婚诉讼 最新知识
针对 办理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办理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