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认定自首的情形如下: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
一、自首案有传唤状态吗
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而定。一般情况下,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属于自首。不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可以以自首而论。
二、自首和坦白有哪些区别
坦白和自首的区别在于所供述的罪行是否已被司法机关掌握、是否自动投案。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它们的区别首先在于是否自动投案,坦白是被动归案,一般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坦白与自首的关键区别还在于所供述的罪行是否已被司法机关掌握,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本人罪行的,是坦白。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是自首。因此,自首与坦白所反映的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不同,自首更能说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减轻。所以,自首是法定的从宽量刑情节,坦白是酌定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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