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自首的情形有: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等等。
一、特别自首成立要件是什么
特别自首成立要件是: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措施。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决并被执行刑罚的人;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供述必须是本人已经实施但司法机关不知道、不了解或者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与司法机关在犯罪性质或者犯罪名上已经掌握的犯罪不同。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二、自首与特殊自首的区别是什么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是对“特别自首”的对称。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如下:相对于一般自首,特别自首之所以特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1)适用对象的特殊性。一般自首适用于一般犯罪人,而特别自首只适用于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2)适用条件的特殊性,特别自首的适用条件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三、网逃了自首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作案后被发现,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在逃人员只要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投案自首无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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