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吴忠市专利权质押登记有哪些手续
1.提出登记请求
2.受理与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3.发给登记证明或者补正通知,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设立。
4.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不能登记的,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业务专用函》,告知当事人应当消除的缺陷,同时退还全部申请材料。
5.公告登记事项,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质押登记的下列内容:出质人、质权人、主分类号、专利号、授权公告日、质押登记日等
二、吴忠市专利权质押登记办理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吴忠市专利权质押登记办理材料
1.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2.专利权质押合同
3.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4.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6.出质专利中包含有同日申请发明的实用新型专利的,须提交“质押专利同日申请情况的声明”一份。质押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声明中写明有同日申请发明的实用新型专利号并共同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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