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主体的选择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选择资质信用良好的发包人。投标前承包人需多方搜集发包人信息,做好投标前的尽职调查,切忌盲目投标;
第二,选择适格保函担保人。保函担保人可以是在国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适格的保函担保人能够提供规范的保函业务,尽到应有的审核义务;
第三,杜绝工程挂靠或转包行为。工程挂靠或转包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行为,使保函主体关系复杂化,将会带来无尽的法律风险。
一、担保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担保书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担保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担保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担保人只能根据自己有权处分的东西进行处分,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
2、不能强迫、威胁、利诱、欺骗等,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担保函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担保书可能无效;
3、不侵犯他人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相关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履约保函有什么风险
履约保函的风险源于承包人的违约行为,所以承包人防范的措施重点应该是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并保留履约证据,防止违约行为发生。保留履约证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承包人应采用书面形式与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沟通;其次所有涉及书面的文件必须履行签字确认程序。这里包含两个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签字的人必须是合同中指定的发包人代表或项目监理工程师;二是签写的时间必须是事件发生当时的时间,而不是签字当天的时间;第三承包人必须熟记合同中规定的时间限制,并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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