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包括的内容,具体如下:
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制造、销售或者使用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专有权;
2、进口权,指专利权人在专利权有效期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者授权经营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
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那些
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的消灭。专利权终止后,该发明创造即成为社会公共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专利权终止的情况主要有下列三种:
(一)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长起维持满(十)年,依法终止。
(二)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三)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全文6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