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侦查阶段针对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之一,适用于现行犯及可能妨碍侦查、人身危险性大的嫌疑人,具有应急性,不属于刑事处罚。而拘役则是刑法规定的刑事处罚之一。嫌疑人被拘留后转入其他强制措施,经开庭审判判处刑罚,其中就有可能判处拘役;拘役结束后则刑罚执行完毕,犯人释放回社会。
拘役与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民事拘的区别
拘役与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民事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六种行为之一,但又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
(三)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刑事拘留的适用以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民事拘留的适用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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