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有效处理农村盖房引发的争议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2.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3.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4.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二、农村房屋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农村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三、房屋所有权证明在哪里开
房屋所有权证明一般在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开。携带身份证即可,建议进一步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房屋产权一般是通过房屋权属证书来证明持有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的合法凭证,一般房屋产权证明就是房屋所有权证的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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