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有哪些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包括:
1.土地补偿费的归属纠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不易发生纠纷,容易引起纠纷的通常是土地补偿费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0条的规定,如果村内有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则它们之间就可能因征收补偿费的归属发生争议。
2.传统观念影响导致的分配权纠纷。户主变更。在家庭成员中,“第一轮”土地承包时为户主的父母到“第二轮”承包时大部分户主变更为子女,土地补偿费分配时又由户主到村民小组领取,这样部分子女与父母在赡养问题上发生纠纷,以致父母向子女追索土地补偿费。
3.未被征用土地的户主争益。部分农户的土地未被征用,至村(居)民小组分配土地补偿费、房屋、土地补偿费的再生利益或利息时,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向村(居)民小组索取该利益,村(居)民小组实行差别待遇。
4.其他:当事人认为其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却被排除于分配范围之外而产生的纠纷。
二、征地补偿款属于公款吗
征地补偿款不属于公款,集体的征地补偿款是要下发给村民的,否则村委会就属于非法获得他人财产,但是村集体的补偿款不算公款,因为公款是国家所有的。
三、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能否得以保证,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具体分配方式如下: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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