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高向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云南白药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云南白药公司立即停止其牙膏中云南白药活性成分帮助减轻牙龈出血等的虚假宣传,在全国性媒体公开澄清事实并向全国消费者致歉。
澎湃新闻从刘高提供的开福区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看到,刘高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双拥路分店、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审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双拥路分店是刘高购买云南白药牙膏的药店,一同成为被告。
刘高向澎湃新闻表示,云南白药功效包括可以止血,云南白药公司宣称牙膏内含的云南白药活性成分具有帮助抑制牙龈出血的作用,使得广大消费者误以为是活性成分起到了防止牙龈出血的作用。未承想其中添加有西药氨甲环酸成分。刘高认为,这是对消费者的误导与欺骗。
刘高在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书中写道,云南白药官方宣传的活性成分并未出现在国家药监局的数据库中药提取物备案公示中,有欺骗消费者之嫌。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
对于虚假宣传,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从法律规定看,这种虚假宣传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分为:经营者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和经营者利用其他方法进行虚假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律。
二、商家虚假宣传怎么处罚
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罚,主要有三种:
1、广告主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告经营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3、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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