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调解协议和调解书的区别
在离婚协议已经阐明了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权且措辞严谨,但在法院调解书中对于孩子监护和抚养只说由一方自行抚养,没有明确孩子的监护权,对于财产的分割也没有说完整,只明确了财产的一部分。两者的区别是:
(一)在离婚协议(未经民政局备案)已经阐明了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权且措辞严谨,但在法院调解书中对于孩子监护和抚养只说由一方自行抚养,没有明确孩子的监护权,对于财产的分割也没有说完整,只明确了财产的一部分。
(二)二者是不同机构确认的,离婚协议是民政局确认,离婚调解书是法庭出具的。
(三)调解书是走司法程序,当事人要提起诉讼之后,法院受理后,再进行调解。离婚协议书则属于个人行为,由甲乙双方平等自愿达成协议,再到民政局去登记。
二、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协议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人民法院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签收的时间不一致,则以最后一方签收的时间为生效时间。
三、离婚调解书生效后的效力
(一)结束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二)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法院调解生效后,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三)一定程度的强制执行力。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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