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禹州农民李志军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捏造6起交通事故,伪造交通事故认定书,骗取保险金共计48.7万余元。昨日,李志军因犯保险诈骗罪被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李志军今年23岁,具有初中文化程度。2004年8月7日,李志军以魏某的名义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为桑塔纳轿车投保。当年8月26日20时,李志军虚构该车在禹州市郑平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并伪造了“禹州市公安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等材料,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理赔,于2004年9月14日骗取保险金14.3万余元。尝到骗保甜头的李志军以为找到发财捷径,又先后5次采用相似手段进行诈骗。
2005年11月17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接报案后,在某保险公司将前来办理索赔业务的李志军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
中原网-郑州日报/张冯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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