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并形成规模不小的上市公司“板块”。这是近几年才出现的现象。这是好事,无论对市场而言还是对公司,都将获得进一步发展的动力。
在看到这一进步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我们呼吁外部政策环境更加宽松的同时,民企本身也要积极调整,从公司治理等多方面对自身加以改良,以适应资本市场的要求。
民企上市,发生了“公众化”的转变,就应该意识到,一旦企业实施IPO进行了公开上市,那就要承担起一个上市公司的基本责任。
目前,公司治理已经成为关系到上市公司业绩和未来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在目前股市挂牌的民企性质的公司达到400多家,在中小板企业中,民营成分占了绝大多数,加强这些企业的公司治理,不仅对监管机构,而且对广大投资者和民企的发展至关重要。上市的民营企业存在许多令人关注的现象,例如股权结构上的一股独大与家族控股;上市途径选择中,买壳上市占了相当比重;内部控制权方面往往体现为股东层与经理层合一等。
国内著名的公司治理专家李维安担纲领导的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编制的公司治理指数显示,家族企业在控股股东行为上优于国有企业,结论是民企公司的资产大多为家族所有,较少出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根据他的研究,目前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滥用“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已经成为上市公司治理面临的首要问题。由此可见,民营上市公司的发展是有利于证券市场健康的。
顾雏军被捕了,格林柯尔系就开始分崩离析,唐万新“进去”了,德隆系轰然坍塌,导致这种局面出现的一个原因就是,在家长(族)式管理文化下,即使公司从外型上完成了上市公司的基本架构,但其实质却没有完成必要的内部治理结构。
从德隆到格林柯尔等坍塌的民营企业,反映的另一个共性问题是,民营企业除了企业领袖以外,并没有更高层级的合法或者核心的管理人。所以,当这些民营企业遇到外部冲击的时候,企业就会自然解体或者难以为继。在市场环境变化频率很高的情况下,企业和企业领袖出现危机不可避免,如果企业领袖对企业的影响处于绝对控制的局面,或者企业实质上是家族或者类家族式管理,企业应当制定一个企业领袖突然失去自由或者不能履行企业领袖职责的财产托管机制,当危机出现时,这个机制能够自动启动财产信托管理程序,这个程序应当足以有权为了最大化委托人的利益而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公司治理结构既是老生常谈,又是常谈常新。民营上市公司的规模日益扩大使我们不得不正视这个问题,只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民营化趋势发展迅速的今天,证券市场才能获得一个稳定健康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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