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人拥有北京5年以上常住户口;
2、申请人为当地民政部门所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3、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木以下,家庭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在一起共同生活;
5、北京民政部门确认申请人在北京没有住房。
北京廉租房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
2、户口薄;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5、《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
6、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7、房屋已拆迁的,需要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8、北京廉租房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城八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标准由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研究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1、民政救济对象。
2、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以下。
3、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岛内城镇常住户口,户口入厦时间必须满5年以上。
4、两人及以上户申请人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单人户申请人男30周岁以上,女28周岁以上。
注: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根据不同城市在政策上有一定的差异,因此在申请廉租房时,请参考当地政府出台的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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