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
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
2、权利让与后,债务人还可能因某项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比如,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权利转让后;
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终止合同的抗辩。
一、民法时效经过抗辩权有什么规定
抗辩权是法律明确规定给予当事人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
二、丧失先诉抗辩权的情形包括哪些
丧失先诉抗辩权的情形包括:
1、债务人住所发生变化,导致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要求其履行债务;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财产将依法冻结,债权人的债权将纳入破产债权,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般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
4、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一种权利,因此保证人有权处分其权利。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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