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可提起该诉讼?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例如被抢劫犯用刀刺伤损失医疗费、误工费等等。
2.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损坏而遭受物质损失,例如爱车被小偷偷走而在过程中被损毁了。
二谁可以去提?
新刑诉法第9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被害人
2.已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注:刑事诉讼上的近亲属范围比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上的近亲属范围都要狭窄,仅仅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实践中常常为被害人的父母,如在强奸案中被性侵的智障女的父母。
4.检察院(检察院只在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且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怎么提?
1.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
2.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
4.自诉案件的被害人,在提起自诉时即可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自诉案件一般是指侮辱、侵占、虐待等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5.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
6.尽管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是民事诉讼,但与民事诉讼又有所不同,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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