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确定漏水原因。在这类案件中,漏水原因并不必然能归责到楼上。发生漏水后应当第一时间通知物业来查明漏水原因,如果是公共部位比如主水管破裂导致的漏水,则物业负有修缮义务;如果漏水原因是楼上自有部分破损造成的,则楼上住户需承担责任。
第二,财产损失赔偿金额不大。楼下住户因为自己遭受了财产损失,在居委调解时会漫天要价,之后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法院经过司法鉴定后确定的损失金额并不多,对于楼下住户来说会有一个心理落差,这是因为楼下住户过分高估了自己的财产损失。这类案件中楼下住户的着重点应当集中在如何解决漏水问题,而不是赔偿金额的多少。
律师补充:
当漏水事件发生后,楼下受损方第一时间应该怎样做?
在发现漏水情况后,作为受损方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等证据收集。可先找小区物业或社区调解委员会,让他们给出意见,或让他们去找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修补。如果协商修补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当然,事情发生后,邻里间能相互体谅,妥善解决问题是最有效的。作为受损方的心情,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我们也反对不顾事实,漫天要价,这样往往不利于赔偿问题的解决,同时,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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