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色盲男子造假币怎么判刑
四川一名男子赵某在网上购买设备,在家中自己制造假币。由于其色盲的原因,还求助女友帮忙辨色递纸。最终警方接到报案确定赵某住所,将其抓获。
最终四川船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赵某与其女友张某因犯伪造货币罪,分别获刑三年六个月和一年六个月。
二、刑法对伪造货币、持有假币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以下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1、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2、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原本规定有上述三种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死刑,后来在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取消了该罪行的死刑。
伪造货币的行为除了以仿造人民币或外币图案,将非货币的材质非法制造成货币,冒充真货币使用外,还包括了制造货币版样的行为。
而无论伪造货币者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使用什么方法,是否为了牟利,都不影响构成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罪的本罪是非法制造假币或者假币版样,并冒充真货币使用。该罪行规定的货币也不单单只是人民币,也包括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可以兑换成人民币的境外货币。
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数额多的,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款。持有并不单只将假币带着身上,而是指假币置于持有者事实上的支配之下,例如在家放着,而持有假币罪必须认定持有者只是单纯的持有假币,而没有用于其它假币犯罪的,如果持有者将假币用于其它犯罪,应当按其它假币犯罪处理。这里指的持有、使用假币是明知且数额较多或更多的情况下,如果持有金额较少,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持有假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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