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经营权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不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买卖不破租赁的生效条件包括以下四个条件:
(一)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
(二)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
(三)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
(四)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期限
根据我国关于土地方面的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30年,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已经使用了土地10年,那么他的土地在进行流转的时候,所签订的期限就不得超过20年。流转期限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超过部分无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30年期限是对于耕地来说的,其他如草地的承包期限是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则会更长,30年至70年。不论是什么性质的土地流转,流转的期限都不得超过剩余的承包期限。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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