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掉了补办方法是如果还没有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补办合同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已经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内没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注销,并重新签订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一、合同备案操作流程
合同备案的流程依据合同的性质不同,规定也不同。购房合同的备案流程一般包括:
1、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草稿件合同以及附件补充协议;
2、双方审核基本信息;
3、签订正式合同;
4、房管局备案登记。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二、开发商不办理网签怎么办
开发商不网签,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买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网签是我国强制性规定,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一定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且预售合同里面也有写明,是开发商强制性的义务。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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