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的概念。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中,一方享有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而他方则负有满足该项请求的义务。在债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称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债务人。
二、债与物权的区别。
(1)性质不同。债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物权则主要反映静态的财产归属关系。
(2)主体范围不同。
(3)客体范围不同。
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等;而物权的客体是物。
(4)内容不同。
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一般须依靠债务人的行为;物权人对自己的财产可依法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不需借助他人的行为,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权利。
(5)发生原因不同。
产生债的法律事实既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不合法的行为;而物权关系一般只能根据合法行为发生。
三、债的构成要素。
(1)债的主体。
债的主体是参与债的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权利主体即债权人和义务主体即债务人。
(2)债的内容。
债的内容是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和债务人负担的义务,即债权和债务。
(3)债的客体。
又称债的标的,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既可以是物(包括有价证券、货币),也可以是劳务,还可以是知识产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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