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险交通事故中,肇事人不必承担医药费的赔偿责任。肇事人可以先垫付治疗费用,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同时,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也可以参与其中,垫付抢救费用或保险金。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垫付抢救费用。
如果一个人在全险交通事故中撞倒了别人,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肇事人并不一定需要承担医药费的赔偿责任。肇事人可以自己先垫付,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1)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2)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二)
交通事故撞人,保险公司能否垫付?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在交通事故中可以起到垫付赔偿的作用。
然而,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垫付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来判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损失或者赔偿限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损失。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可以垫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以及不超过100万元的损失,但责任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承担。
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可以垫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以及不超过100万元的损失,但责任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承担。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也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垫付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