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经济损失的认定标准
重大经济损失的认定标准:特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重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但小于100万元;较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但小于10万元的事故;一般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事故。
二、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
在企业用工管理实践当中,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径自离开工作岗位,使得短期内企业无法补充人员或者,有些公司的重要项目可能因劳动者的不辞而别而无法完成,造成外部的商业违约风险,间接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劳动者违反相关约定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泄漏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从而导致企业利润下滑产生经济损失;
(三)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劳动者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主要表现为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比如,商业银行的业务经理违反风险控制规定随意放贷,从而造成的银行呆账坏账。
三、什么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从字面意思理解,重大经济损失并不等于重大损失,《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的规定》解释为:重大经济损失也称直接损失,是指犯罪行为使受害人现有的财物数量当即减少或丧失。在两高对《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修订前应当认为重大经济损失仍是一条有效的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应当遵照执行。即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限于给权利人经济上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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