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伊春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1、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2、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
二、伊春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设定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三、伊春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办理材料
林权证
路树补值计划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
四、伊春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五、伊春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办理地点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通局窗口
六、伊春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办理期限
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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