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如何处理追尾事故?如果事故是由追尾碰撞引起的,首先要确定事故责任。如果责任人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将在保险金额内支付。第二十一条《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内依法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损失系受害人故意造成,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车辆追尾事故责任认定。前方车辆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警示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的,追尾交通事故由前方车辆承担次要责任,追尾车辆承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时,按规定开启危险警示闪光灯并设置警示标志,后车承担追尾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过长,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的,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追尾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6。因前车倒车或滑入后车造成追尾交通事故的,由前车承担全部责任。保险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损失情况和原因,核对保险单,办理立案登记。
2。保险人应当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核实,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间是否届满、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享有权利索赔,事故发生地是否在保险范围内。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请求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核实事实,审查单证,及时核实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应当承担多少责任,并将核查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人应当按照核定的责任,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合同约定保险金额、赔偿或者给付期限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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