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光权是指相邻建筑物的采光权利。由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原来越近或者是增高,这些变化使得建筑物之间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的矛盾越来越多,采光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而导致权利被侵犯。
一、不动产权利人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守哪些规定
(1)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
(2)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当地习惯。
(3)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4)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提供必要的便利。
(5)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6)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7)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8)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9)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二、相邻砌围墙的邻居规定
相邻砌围墙的邻居规定主要是我国物权编中关于相邻权的规定。砌围墙属于建造建筑物,按照规定,相邻权人在建造建筑物时不得损害另一个相邻权利人的权利。这里砌围墙的问题主要是在砌围墙时,不能破坏另一方的水管、电线、暖气管线等,不能挡住另一方房屋的光照、通风以及采光等问题。
三、采光权的官司怎么打
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原告,应当是其所有或承租居住的房屋被新建筑物遮挡,导致采光受阻或不能采光。只有原有采光权利正在或即将受到侵害的,才能成为原告。谁主张谁举证,由被侵权人证明自己的采光权受到了损害,侵权人证明自己没有侵权。但是如果权利人在购买房屋时,已经明知存在其他建筑物遮挡房屋采光的,购房人不得以其房屋被其他建筑物遮挡为由提起侵害采光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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