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给儿子抚养费的原因有:
1.双方协商的,达成一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2.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4.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一、生活困难能少付抚养费吗
因生活困难无力支付抚养费的,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根据司法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二、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
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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