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人打官司赢了能拿到钱吗
对于被列为失信人员并提出诉讼的个人,其通过法律手段所取得的执行款项,可能会被相关机构进行扣留或冻结。
若涉及到查封、扣押动产等实际行动时,人民法院有权自行直接掌控这些财产。
法院在将已查封、扣押的动产移交给他人保管时,有必要在该动产之上加盖密封章,或者采取其他能够充分公示查封、扣押事实的适宜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二、失信人当公司监事有影响吗
鉴于贵公司已经背负了沉重的负债负担,作为公司的监事并不会因此而被评定为失信人员。
监事会或监事,他们肩负着特定的法律责任,有义务在职权范围内认真地行使职责。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每个公司都是通过自身所有的资产去承受与之相应的债务。
监事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一般而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的法学理论原则,我们可以明确无误地得出结论:企业所背负的债务,必然要由该公司来承担这个责任;而股东们不应当为整个公司的债务负责,因为在公司成立之际,他们只需要按照公司内部章程中约定的股权比例,足额支付投资款项,便可获取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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