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诉讼程序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
根据法理精神,一般认为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案件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同一当事人,即两次诉讼的原、被告是否相同
(2)同一诉讼标的,即两次诉讼中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一致,诉讼标的即是诉讼事实与理由的结合
(3)同一诉讼请求,即后诉与前诉的请求是否一致,包括文字表述不同但实质一致的情况
只要满足上诉三个条件,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够以任何理由就同一纠纷再次提起诉讼。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安全原则和结果责任原则。
1、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
2、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3、路权原则
各行其道原则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是交通参与者参与交通的基本原则。现代化交通设施给所有的交通参与者规定了各自的通行路线,行人、不同类型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都有各自规定的通行路线。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全文7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