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合法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履行的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的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其债务。
次债务人和债务人有什么不同?
债务人是债权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债务人是债权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与债权人相对。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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