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具有的合法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后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债权人具有的合法权利:
一、债权人代位权;
二、免除债务权;
三、债权转让。
一、债权转让对外的效力主要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
1、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无效。
2、债务人不得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3、债务人在合同转让过程中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不会因合同权利的转让而消除。
4、同一债权转让数人的,应当首先通知债务人转让或者在确定时间内首先接受的转让,效力优先。
二、双务合同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
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三、有明确规定的抗辩权的类型有哪些?
抗辩权的类型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法律规定的其他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法律其他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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