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纠纷有:
1、没有写借条,或者借条写成了收据、欠条;
2、书面约定借款,但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确;
3、约定的利率不符合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民间借贷的利息该如何约定
民间借贷的利息的约定如下:
1、借款人对是否存在约定利率争议,且无法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利率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标准内确定利率标准;
3、在有息贷款中,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类似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从事高利贷;
4、贷款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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