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未成立,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就返还财产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将其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从而将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到无效合同缔结前的原状。就受让方而言,其有义务将其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权返还给转让方。公司有义务协助转让方办理股权回转的相关手续(如修改章程、变更股东名册、前往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一、股权转让合同未办理工商登记是否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未办理工商登记也是生效的。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没有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自成立时生效。
二、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流程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出让方即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8.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其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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