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拆迁装修和不装修的怎么补偿
房屋拆迁过程中,涉及到房屋装修与否的问题,会导致两种不同的补偿方式。
其原因在于,若房屋经过装修,则应对其产生的相关装修费用予以合理补偿;反之,若未进行装修,则只需根据房屋本身的价值予以补偿即可。
这也是房屋拆迁过程中,装修与不装修之间产生差异性赔偿标准的根本所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拆迁过程中,对于已经进行装修的房屋装饰装修费用,应予妥善补偿。
相对应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值时,并不包括室内自行装修装饰部分的补偿金额。
针对被拆迁房屋装修装饰部分的具体补偿数额,可首先由拆迁方和被拆迁方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通过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去世老人的拆迁安置房分配子女须公证吗
在此提醒各位,子女在继承父母房产时并不强制性地要求进行公证程序。
根据我国颁发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所规定,当一方当事人通过继承或遗赠的方式获得了不动产时,他们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提出登记请求,此时申请者需提供以下几方面的资料作为附件:合法且真实有效的死亡证明;明确无争议的遗嘱文件;全体法定继承人针对该不动产分配方案的统一意见书以及被继承人与其近亲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这些资料都可以包括经过公正机构验证过的文件或是已正式生效的法律文书等。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已经就不动产分配问题达成了共识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那么申请者只需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分配协议、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即可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在所有的继承人之间无法达到共识或无法获取到继承公证书的情况下,他们就必须依法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
等待法院的裁决或是调解结果出来之后,再依据最终的法律文书来完成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工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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