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刑事拘留有案底吗?
1、未成年刑事拘留没有案底。
但如果是拘留之后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会留下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案底一旦产生,便终身保存,不得消除。
2、案底或前科是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除了对未成年人犯罪专门设计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我国没有规定案底(前科)撤销制度,但在《刑法》中却规定了前科如实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可见,犯罪记录不仅不可撤销而且在需要的时候还要主动如实报告曾受过的刑事处罚。
3、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
案底留存的目的具体如下:
(1)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
(2)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
(3)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
所以,案件材料是不会自动消除。
二、刑拘跟拘留有什么区别?
1、刑拘跟拘留的区别为后者包含前者。
拘留可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司法拘留三种。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行政处罚;而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拘留是诉讼过程中法院对违反法庭秩序的人的处罚。
2、刑事拘留会被关押在看守所。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三、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的程序为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获得《拘留证》、拘留特定的公民。
1、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2、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3、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
4、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5、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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