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继承权之争:女性能否继承?
时间:2023-07-04 22:22:27 14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宅基地女儿有继承权吗:没有。因宅基地不能继承,房屋可以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户口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操作方式就是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宅基地归还原农民集体。

女儿死亡外孙有继承权吗

有继承权,跟法定继承不同,女儿死亡死亡的外孙可能通过转继承或者代为继承来继承财产。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么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的,那么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如果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所以如果女儿死亡的,那么应当由女儿继承的部分可以由外孙代为继承。如果女儿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那么则由外孙转继承遗产。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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