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一、办理医疗保险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医疗保险需要以下几项手续:
1、需要由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二、宁波异地就医报销流程怎么走
一、办理流程:
1、定点医疗机构代为申报
(1)申请人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职能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医疗机构通过医保网上业务系统提出申请;
(3)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网上审核,反馈结果;
(4)办结后,将《宁波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院介绍信》与《宁波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地就医医疗费报销须知》反馈给申请人,《转院证明》留存。
2、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1)申请人在医保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对条件符合且材料齐全的,受理后录入业务系统;
(4)办结后,将《宁波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院介绍信》与《宁波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地就医医疗费报销须知》反馈给申请人。
二、城乡居民医保的异地居住就医备案人员范围,从原来的老年居民扩大到所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成年居民、学生、婴幼儿、未成年人)。上述参保人员长期异地居住(6个月以上),均可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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