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会产生的法律效果为:如果是免责的债务承担,则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新的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如果是并存债务承担,则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债务。
一、合同义务转让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合同义务转让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抗辩权随之移转,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二、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人转让债务不需要债权人的同意。并存的债务承担,原借款人并没有脱离民间借贷债务管制,第三人与原借款人共同承担债务;免责的债务承担中,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否则该协议不能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第三人代为清偿与债务承担的区别是什么
第三人代为清偿与债务承担的区别:
1、生效条件不同。债务承担时,债务人和债权人应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而在第三人代替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代替清偿债务的协议,但并没有转让债务;
2、债务人与第三人在新合同中的法律地位不同。在债务承担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如果是债务的全部转让则第三人将完全代替债务人的地位。但是在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合同的债务人;
3、债务人与第三人承担的责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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