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赡养扶助的意思
赡养扶助的意思如下:
1.子女应当对父母履行经济上的赡养义务,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2.子女当对父母履行生活上照料的义务,使患病的父母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以及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
3.子女应当对父母履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应当关心父母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父母。
二、不能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不能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2.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该子女成年独立后,如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子女仍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
3.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
4.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子女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有效,但是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行为无效。
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父母和子女之间可相互继承遗产。子女自愿放弃这项权利,是对自己继承权的合法处分,法律是允许的。但却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来对抗法定的赡养义务
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
三、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吗
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要根据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有没有形成抚养关系。
1.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应该承担继父母的赡养义务。因为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一致在继父母身患疾病、生活困难,且继子女已成年,具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继子女应对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2.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没有共同生活,没有形成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对继父母就没有赡养的义务,但对于亲生父母,即使没有共同生活,日后也是需要赡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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