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失踪可以离婚,夫妻一方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在起诉离婚前向法院申请失踪,也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长短,法院都应当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通过公告送达。
法院公告送达后,被告仍未找到,将缺席判决。但是,判决结果不一定要判决离婚。人民法院还应审查夫妻关系是否破裂。原告还应向法院提交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
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失踪两年的,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下落不明或者失踪不满两年,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上诉离婚吗
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而后夫妻一方失踪的,另一方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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