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关滞纳金怎么算,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
1、在实际计算纳税期限时,应从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的第二天起计算,当天不计入。
2、缴纳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假日,则关税缴纳期限顺延至周末或法定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如果税款缴纳期限内含有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假日,则不予扣除。
4、滞纳天数按照实际滞纳天数计算,其中的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假日一并计算。滞纳金指因未在海关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它也是一种罚金。
法律规定海关对未履行税款给付义务的纳税义务人征收税款滞纳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
1、纳税义务人确因经营困难,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难以缴纳税款,但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
2、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政策调整原因导致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无法缴纳税款,但在相关情形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
3、货物放行后,纳税义务人通过自查发现少缴或漏缴税款并主动补缴的;
4、经海关总署认可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关税滞纳金定义
在关税缴纳期限内未履行其关税给付义务的纳税人,被海关课以应纳税额一定比例的货币。
征收滞纳金的目的是通过使滞纳关税的纳税人承担新的货币给付义务的方法,促使其尽早履行其关税给付义务。
我国海关法规定,自关税缴纳期限到期之次日起到纳税人缴清滞纳税款之日止,按日征收滞纳税额的1%。
三、关税缴纳期限
由海关法定的关税纳税人应当履行关税给付义务的时间限制。我国海关法规定关税缴纳期限为海关作出征收关税决定后的7天。即自海关填发关税缴款书的次日起的7日内,纳税人心须向海关或指定银行缴纳关税。遇到第7天为法定节假日或星期日,期限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逾期未纳,即构成关税滞纳。
为了将征收关税与进口配额制结合起来限制外国商品进口而对属于预定进口配额内的商品实施的一种税率,一般低于优惠税率。我国自1996年4月1开始实施关税配额内税率。第一批列入实施关税配额内税率的有12种进口粮油类商品。其中最高一档税率为40%,最低一档税率为1%
纳税人履行缴纳关税义务的形式。通常的关税纳税方式是由接受按进(出)口货物正式进(出)口的通关手续早报的海关,逐票计算应征关税并填发关税缴款书;由纳税义务人凭以向海关或指定的银行办理税款交付或转账入库手续;之后,海关(凭银行回执联)办理结关放行手续。征税手续在前,结关放行手续在后,有利于税款及时入库,防止拖欠税款。因此,各国海关都以这种方式作为基本纳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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