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的房产一方不可以擅自出售。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出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的房产可以单方处分吗
单方处分夫妻共同房产的行为一般无效。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处置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夫妻都同意。
但如果一方是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当视为有权处理。但是即使是无效的,也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请求单方处分共同房产的一方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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