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工作的妻子,家庭生活费用由谁支付?
时间:2023-07-07 10:41:48 28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老婆如果是因为疾病等客观原因没有生活来源,老公有义务给生活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是老婆有工作能力不工作,则老公没有这个义务。但若是老婆没有工作能力,或因在家带娃等客观因素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老公给扶养费。

离婚后老公不给生活费可以告他吗

可以。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夫妻扶养为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所以在婚后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说明其没有履行扶养义务,那么,女方是可以要求男方付给扶养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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