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已经好几年了,离婚协议可以改变吗
在夫妇解除了婚姻关系数年之久的时间内,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是无法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变更的。
当男女双方经过充分的协商,达成了离婚的共识,并且签署了离婚协议之后,其中一方仍然有可能会对财产分配的具体条款产生不满甚至后悔的情绪,从而提出更改或撤回财产分配协议的请求。
对于这种情况,我国的司法机关应依法给予充分的重视,并进行严谨的处理。
如果经过深入而细致的调查取证,发现另一方在制定这份协议时,存在着欺诈或者威胁等不当行为,以误导对方做出错误的决定,那么我国的司法机关将有权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裁定撤销这份含有欺诈和胁迫情节的离婚协议,或者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签的协议用找律师写然后公证吗
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协议,通常无需通过公正机关进行公证便可具有法律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书之后,才能正式生效。
换言之,离婚登记与领取离婚证书乃是离婚协议书得以生效的先决条件。
倘若仅仅是夫妻双方就离婚问题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而尚未完成离婚手续,那么该份离婚协议书将无法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自然也就无法被视为有效的法律文件;即便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了公证,其仍然不能够自动产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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