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前违法是否可被追究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在劳动仲裁时效内,用人单位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二、关于责任追究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离职因素的具体分析
有研究表明,员工不满意程度与缺勤率之间的相关程度并不很高。即工作不满足可能只是影响员工缺勤率的众多因素之一。例如,即使人们真的不喜欢他们的工作,但如果他们认为工作对于维持自己的生计或完成一个重大项目有重要意义的话,他们也可能不会选择缺勤;另一方面,一些员工可能非常不喜欢他们的工作,但他们只是在工作中偷懒或消极怠工,以表示自己的不满,而不是选择缺勤。
员工离职的另一极端形式是跳槽。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越低,他们考虑辞职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时付诸实施的可能性也越大。但研究发现,员工不满意与跳槽意向之间有较高的相关性,而与实际的跳槽行为之间却只有中等偏下的的先关性。很多员工的个人因素,如职业经验、经济状况等让其难以最终做出跳槽的决定。一些研究证明:员工的经济状况以及找到一份可以接受的新工作的可能性是影响员工跳槽的重要因素。由此,研究者们推测,失业率对于员工工作满意度及员工流动率之间的关系有一定的预测作用。在失业率低的条件下,工作满意度和员工流动率的相关程度要高一些。这是因为,当失业率低时,人们认识到他们还有许多其他的工作机会,于是当对目前工作不满意时,倾向于辞职去寻找另一份工作。相反,高失业率限制了员工选择其他工作的机会,他们宁愿保持原有的工作,尽管他们或许对这份工作很不满意。因此,失业率越高,工作满意度和员工流动率的相关性越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n(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n(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n(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n(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n(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n(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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