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与债权人之间所实施的借贷行为涉嫌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背离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甚至您与债权人合谋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如此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则视为无效。
然而,仅因个人主观意愿不愿偿还贷款款项绝对无法构成抗辩依据。
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完全依赖于各方当事人自动且真实地表达出的意思以及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若您希望逃避还贷责任,您需证明借款合同确实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
比如来说,倘若借款合同系在您遭受欺诈、胁迫或产生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署,或者合同条款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合同内容严重背离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甚至您与债权人合谋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那么此类借款合同便属无效,您或许无需承担还贷责任。
反之,若您未出现上述任何情形,仅凭个人意愿不愿偿还贷款款项并不足以导致借款合同失效。
您仍须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还贷义务。
若您坚信借款合同存在无效情形,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借款合同无效。
在此过程中,法院会依据您提交的证据及法律规定,对借款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同时判定您是否应承担还贷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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