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行使会产生的效果是债权人的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代位权行使应注意的包括有抵押或者是质押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一、代位权诉讼请求需要注意什么
代位权诉讼请求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债务人须有合法债权存在。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合法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
2.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且能够行使权利却不行使。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所谓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结果,致使其对债权人所负债务的履行构成迟延,债权人的债权未能清偿。
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什么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必须到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属于债务人本人。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是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
5、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权利的权利。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关的,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三、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主要是以下几点:
第一、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消极行为,通过行使代位权旨在保持债务人的财产,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行使撤销权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第二、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撤销权的行使以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逃避债务为构成要件,代位权行使要求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列到期债权,且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
第三、两者在效果上不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后,债权人可以直接获得该财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后,只是恢复了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对撤消后的财产并无优先受偿权。
全文7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